克裏語翻譯

 

  3.超鏈結沒法用滑鼠右鍵彈出“在新視窗中打開”功能表的情況。

 

  5 看見鍵盤右Ctrl鍵左側的那個鍵了嗎?按一下嘗嘗,右鍵功能表直接泛起了!

 

  6 在遮罩滑鼠右鍵的頁面中點右鍵,出現限制視窗,此時不要鬆開右鍵,用左手按鍵盤上的“ALT+F4”組合鍵,這時候視窗就被關閉了,鬆開滑鼠右鍵,功能表泛起了!

 

  不克不及複製的網頁解決方式

 

  1 啓動IE瀏覽器後,用滑鼠點擊“工具”中的Internet“選項”功能表,選擇“平安”選項卡,接下來點擊“自界說級別”按鈕,在彈出的視窗中將所有劇本全數選擇禁用,肯定 翻譯社然後按F5刷新頁面,這時我們就可以夠對網頁 翻譯內容進行複製、粘貼等操作 翻譯社當你搜集到本身需要 翻譯內容後,再用不異步驟給網頁劇本解禁,如許就不會影響到我們瀏覽其他網頁了。你或選文件另存,格局爲TXT,然後排版也可以。

 

  2 左鍵限制,不讓拖動,沒法選擇內容,怎樣辦,簡單,點右鍵,點查看原始檔案,將之前 翻譯東東全數DEL,點另存爲*。HTM,打開,是否是可以拖了

 

  4 如果只爲了留存文字以備今後查閱,最簡單快速的方式是另存爲“Web頁,僅HTML”類型。選‘文件’功能表中的‘另存爲’號令,然後滑鼠點擊‘保存類型’方框右側的小三角,選第三種‘Web頁,僅HTML’類型,在‘留存在’方框處選摘要寄存的位置,然後選‘保存’按鈕行將該網頁留存到你的電腦裏。(不外這類保存的弱點是只留存文字,沒有圖片)注意:這類保存後的網頁只是便於珍藏和查看,網頁內容仍是不克不及複製,如果要複製文字內容,照樣要提高瀏覽器的平安級別後才能複製。

 

  5 把該事務的JavaScript處置代碼去掉便可 翻譯社以微軟的IE瀏覽器爲例,具體處理進程以下:點擊“查看→原始檔案”(當主頁文本小於64k位元組時,主動挪用記事本程式打開;否則,用寫字板程式打開),尋覓語句,語句類似 翻譯社將此中的子句刪除。將此刪除後的原始檔案,另存爲一文字檔案。然後用將此文字檔案名的尾碼改名爲“.htm”。最後用IE瀏覽器打開此文件。就能夠用複製、粘貼的方式將所需的內容按用戶所需的格局保存起來了。

 

  6 選擇“文件”——“另存爲”,把“保留類型”改爲“文字檔案(*.TXT)”,把網頁另存爲文字檔案,一切都搞定了。

 

  7 對網頁制止複製和遮罩右鍵 翻譯通用破解方法:小東西――超星圖書瀏覽器!安裝上軟體後在需要複製 翻譯頁面上點右鍵,會出現“導出當前頁到超星圖書瀏覽器”,然後會經由過程這個對象打開頁面,此時不管操作都可以!右鍵功能表全出來了!方法很簡單!需要複製頁面 翻譯 翻譯社

轉自http://www.hkitn.com/print.php/6045

 

   遮罩右鍵
翻譯破解方式
。-> 翻譯社|,-> 翻譯公司|的-> 翻譯

 

  1.出現版權資訊類 翻譯環境 翻譯社

 

  4 在瀏覽器中點擊“查看”功能表上的“原始檔案”命令,如許就能夠看到html源代碼了 翻譯社不外若是網頁使用了框架,你就只能看到框架頁面的代碼,此方式就不靈了,怎樣辦?你按鍵盤上的“Shift+F10”組合鍵嘗嘗,

 

  破解方式:在頁面目標上按下滑鼠右鍵,彈出限制視窗,這時候不要鬆開右鍵,將滑鼠指標移到視窗 翻譯“肯定”按鈕上,同時按下左鍵 翻譯社現在鬆開滑鼠左鍵,限制視窗被關閉了,再將滑鼠移到方針上鬆開滑鼠右鍵。2.泛起“添加到收藏夾” 翻譯環境。

  破解方式:這時候用上面的兩種方式沒法破解,看看這一招:在超鏈結上點滑鼠右鍵,彈出視窗,這時候不要鬆開右鍵,按鍵盤上的空白鍵,視窗消失了,這時候鬆開右鍵,可愛的右鍵功能表又呈現了,選擇此中的“在新窗口中打開”就能夠了。

 

 

 

  3 點??查看 ----原文件----使用替代法把也替代成空格,再保留爲htm格局 翻譯文件,注意在檔案名兩端要加上英文字元 翻譯"",或在留存類型下拉清單裏選擇“所有類型”,檔案名樣例"001.htm"或直接在你 翻譯IE當選擇“文件” 翻譯“保留”或“另存”

  破解方式:在目標上點滑鼠右鍵,呈現添加到保藏夾的視窗,這時不要鬆開右鍵,也不要移動滑鼠,而是利用鍵盤的Tab鍵,移動游標到打消按鈕上,按下空白鍵,這時視窗就消逝了,鬆開右鍵看看,wonderful!右鍵恢復雄風了!將滑鼠移動到你想要的功能上,點擊左鍵吧。



引用自: http://blog.xuite.net/mangohost/wretch/123102672-%E7%A0%B4%E8%A7%A3%E4%B8%80%E4%BA%9B%E7%B6%B2%E9%A0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社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翻譯社
    全站熱搜

    joycex8h8an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